|
基隆地检署今日审结,认定两人均违反政府采购法,依法起诉。(记者吴升儒摄)
自来水公司第一区管理处前年办理「112年度基隆服务所水量计委外换装作业」采购案,潘姓男子想要取得该工程,但其公司并无相关证照,便找来持有该证照蒋姓男子的公司合作,取得该工程后,由潘男的公司施作。调查局基隆市调查处查出异状,将两名负责人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基隆地检署今日审结,认定两人均违反政府采购法,依法起诉。 检调查出,本无投标资格的潘男为了取得该工程,与蒋男协议,由其公司负责投标,得标之后,分百分之5给蒋男公司。 请继续往下阅读...
蒋男找来不知情的会计,以公司名义出面投标,最终取得该工程。实质上,工程均由潘男施作,取得347万1830元工程款。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潘男行为已违反政府采购法中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罪,依法将其起诉;另蒋男则涉犯同法中容许他人借用本人名义参加投标罪,提起公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