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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地方法院。(资料照)
宜兰1名27岁欧姓警员与女同事互有好感,却心生妒忌,餐后尾随女警返家,闯入屋内施暴掐颈,甚至强脱衣物拍摄裸照后性侵得逞,还呛「妳就是X婊子、妳就是欠X」,前女友也指控他恐吓,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理,考量欧男当庭给付150万元与女警达成调解,依强制性交与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判处5年6月徒刑,其中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欧男已被免职。 判决指出,欧男与受害女警有暧昧关系,今年2月17日晚间,多名员警相约居酒屋聚餐,欧男见女警与另名王姓男警聊天,当场醋劲大发,在餐厅内动手推挤女警,女警不堪争吵先行离席步行返家,未料欧男一路尾随,并闯入女警位于宜兰市租屋处。 请继续往下阅读...
欧男进房后怒骂女警不贞,动手掌掴并掐住女警脖子,致使其呼吸困难,并强行抢走手机阻止求救,随后强脱女警上衣,拿出手机拍摄女警裸露上半身照片,并恶言辱骂「X婊子」等语,不顾女警哭喊抵抗性侵得逞。女警事后趁隙透过IG向同事求救并验伤报警。 检警侦办期间,欧男前任女友也指控,交往期间因感情争执,欧男曾多次传送「玉石俱焚」、「一起死」等恐吓讯息,导致心生畏惧,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 法官认为,欧男身为警务人员,受有专业法治训练,理应保护社会安全,竟为感情细故利用体力优势对女警施暴、拍摄性影像并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 地院审理后,考量欧男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在审理期间积极寻求和解,已当庭给付女警新台币150万元赔偿金,女警也同意撤回伤害及妨害秘密(摄录性影像)告诉,依强制性交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于恐吓前女友部分则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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