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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法官今上午裁定,新北市刑警大队郑姓代理副大队长收押禁见。(记者吴升儒摄)
新北市刑警大队郑姓代理副队长、赵姓侦查员、王姓巡佐、张姓侦查佐4人原为刑大同一小队成员,因涉及泄密等罪,去年被检调侦办后调整职务。近期,检调发现新事证,质疑郑等人纵放线民且涉贪,昨日发动搜索,带回4人。检察官讯后,谕令王等4人5至15万元不等交保,郑则声押禁见。法官今上午裁定,郑员收押禁见。 据悉,郑等4人原先一同在刑警大队侦一队共事,后来被检调发现,其中郑等3人涉嫌利用侦办案件之便,查询个资,并于饮宴时透露给黑道份子,其中包含案件侦办进度等机敏资料。而同小队的张姓侦查佐,也涉及其他泄密案,被检调侦办。 请继续往下阅读...
去年案件爆发后,郑等3人调整职务,王姓侦查佐更被调往金山,拔除刑事资格,改任巡佐;近期检调又发现新事证,认为郑等人涉及为了枪砲案件情资,豢养线民涉嫌纵放,发动搜索,与警察局督察室、刑警大队等单位,共同将4人带回侦办。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侦讯后,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泄密等罪,谕令王姓巡佐10万元交保、赵姓侦查员5万元交保、张姓侦查佐15万元交保且限制出境出海。 检察官认为,郑姓代理副队长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重罪,犯嫌重大且有串灭证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新北地院今日上午召开羁押庭后,认定郑姓代理副队长涉嫌重大,且确有串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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