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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地检署。(资料照)
嘉义县社会局某社福中心约聘社工高女,负责弱势家庭及个案照护工作,却用个案金融卡提领金钱,扣除实际交付、医疗费等后侵占款项,还利用个案资料、药局及礼仪社收据、盗刻督导职章印制不实资料等方式诈领多个慈善单位补助,犯罪所得达113万7167元,家属发现向社会局陈情,高女自首;检廉调查后,嘉义地检署今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欺取财罪、伪造私文书罪及伪造印章罪等罪嫌起诉高女。 起诉书指出,高女于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23日在嘉义县某社福中心担任约聘社工,2023年8月至12月之间受个案家属委托,持金融卡或存簿提领款项,合计领取64万5200元,但却将实际交付、医疗费等扣除后的款项36万8940元侵占。 请继续往下阅读...
2023年10月20日,胡姓个案姪女将个案物品交给高女保管,高女却侵占现金4463元;高女还协助个案向慈善单位申请补助,却利用药局、礼仪社收据,诈领59万6605元。 高女也用个案相关证明资料,未经社福中心督导同意,却盗刻督导职章,盖印在不实的转介资料,向慈善单位诈领补助或物资共16万7159元。 嘉义市某慈善会查察发现,某个案已搬离嘉义县,却仍申领物资补助,加上个案家属发现高女要求的相关医疗费用与事实不符,向嘉义县社会局陈情,高女发现东窗事发,于2024年4月15日向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自首,经调查后,今由检方提起公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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