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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0万分红泼酸砍兄害无辜女子险失明 台中翁上诉求轻判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5-10-21 15:2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张翁犯案用的盐酸。(资料照)

张翁犯案用的盐酸。(资料照)

台中市71岁张姓老翁,疑与胞兄投资房地产80万元分润谈不拢,去年底竟持工业用盐酸与刀械上门理论,不仅朝79岁胞兄泼酸、挥刀狠砍,更波及店内女员工险些失明,台中地院一审判张翁6年4月徒刑,张翁上诉辩无杀人犯意并愿以债权赔偿,但因未与被害人和解,台中高分院今(21)日驳回,维持原判。

回顾案情,张翁与胞兄多年来共同投资房地产,却为80万元分红多次争执。张翁曾多次骚扰、威胁胞兄,后者曾声请家暴保护令,但张翁仍执意登门,去年12月20日下午,带著两罐工业用盐酸前往西区胞兄经营的古董店,先将盐酸泼向胞兄,又波及在旁工作40岁李姓女员工,李女右脸、右眼灼伤,痛到尖叫逃往隔壁大楼向保全求救报案。

此时张翁不罢手,再度拔出预藏的刀子朝胞兄猛砍,造成胞兄头、背、手、脚多处撕裂伤与骨折,现场血迹斑斑。警消赶抵现场紧急将两人送医急救,所幸均捡回一命,张翁犯后逃逸,警方循线于隔日凌晨在南投中寮乡将他拘提到案,检方讯问后声押获准,侦结起诉。

一审今年7月间审结,依杀人未遂、重伤害未遂等二罪,分别判刑5年10月、2年7月,应执行6年4月,检方与张翁都不服原审判决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审理期间,张翁否认杀人意图,表示手上有两笔债权可转让作为赔偿,但仍未与胞兄与女员工达成和解,法官审酌其行为手段凶残、后果严重,认原审量刑并无不当,今驳回上诉。

警方案发后将张翁拘提到案。(资料照)

警方案发后将张翁拘提到案。(资料照)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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