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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商赴宜宾投资被认定诈骗政府补贴6.4亿元,疑因未完成对赌协议?

发布时间:2025-02-26 15:41   来源:法制聚焦    作者:钱进

       7年前,3名深商怀揣事业理想赴四川宜宾投资兴业,7年后,等待3名商人的却是一纸诉状和一场灾难……
       2017年6月,深圳商人王靖宇、王浩宇、楼学东,前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宜宾临港)投资建设工业园区,按照《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项目总投资额将达到28亿元,三年内总产值将达100亿元。
       然而,当园区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并且招收数百名工人,引入多条生产线及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楼学东等三人却被当地以“诈骗罪”立案并羁押至今。
       如今,当地的工业园区虽然已经建成,但早已人去楼空、杂草丛生……,三名来宜投资的外地人也身陷囹圄,当地花费巨资开展的“招商引资”竟成为一场“双输”的局面。为探寻缘由,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投资协议书)

       赴宜投资建厂
       一场美丽而遗憾的“邂逅噩梦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特康控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特康)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王靖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软件开发。深圳特康和宜宾的缘分肇始于2017年初。彼时,宜宾为发展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为三江新区)开启广泛招商引资,经人引荐,年产值约30亿的深圳特康进入考察团的视野。
       2017年4月,当地招商考察团前往深圳特康考察,王靖宇介绍了公司的相关产业及规模,并带领考察团前往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国威电子公司)观澜工厂、梅州工厂进行视察。据悉,王靖宇2012年曾在国威电子公司工作,2014年离职创业,其还持有国威电子公司名下深圳国威通讯制造公司30%的股份。

(投资协议书)
 
       经考察后,双方达成投资意向,由王靖宇等人在宜宾建设工业园区,将沿海已经过剩或者淘汰的SMT相关产能,转移至宜宾。2017年6月29日,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深圳特康签订《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深圳特康在宜宾设立本码智谷园区,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进入考核期后连续三年及以后的工业产值、供应链产值均需达到逐年各30亿元元、60亿元元、100亿元。
 
(拟定规划园区建设)
 
       该份《补充协议》显示,经开区管委会将为深圳特康提供多项扶持政策及补贴。协议还约定,在园区正式投产的次年起,如连续两年未达到上述约定的产值,应当按照未达到的比例返还或扣除相应补贴;如前三年连续未达到产值的60%,应当全额退还或扣除补贴。

(补充协议签订)
 
       此外,《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均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需提起诉讼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017年8月2日,深圳特康公司实控人王靖宇同杭州霍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下称浙江霍尼)负责人楼学东,共同出资设立本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本码)负责宜宾项目,并在宜宾临港经开区注册成立四川龙码电子科技公司等7家企业(以下简称码系公司)。

(补充协议盖章签字签署页)
       2018年底,本码智谷园区开始生产。当时,本码智谷项目一共建成25栋厂房,已经有12栋投入了机器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的厂房数量,达到了已经建成厂房的54.5%。同时,本码公司引进了手机组装生产线10条,包装生产线4条,6条SMT生产线,6条测试线,据审计报告显示该园区产能已达到了22.15亿元/年。

(园区生产建设如火如荼进行)
 
       正当园区生产进行的如火如荼时,2021年4月,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王靖宇弟弟,深圳本码法定代表人)三人却被立案侦查。园区及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等人被跨省从深圳抓捕、羁押、不动产被查封、涉案码系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园区生产随即陷入停滞。

(园区建设陷入停滞状态)
 
        检方认定诈骗6.4亿
        三人坚称:园区投资真实、生产真实无诈骗行为
        “所有的业务订单都被迫按下停止键,园区工厂七八百名员工只得解散。”王靖宇的一名亲属告诉记者,此事将深圳特康公司及码系公司迅速拖垮,肇因2020年本码智谷园区产值未达到协议约定产值。
       “按照合同约定,2020年园区应当完成目标约定产值的60%”,但根据《审计报告》,他们至少完成54%左右,差7个百分点就完成考核指标了。该亲属称,差7%达标,情况属实,但也能充分证明投资真实、生产真实、产能真实、出口真实……。之所以未能完成考核指标,系2020年时值贸易战叠加疫情影响,但园区依然在努力生产,尽力去完成考核指标,但不曾想却被打压。2022年6月,相关部门指控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三人犯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检方经审理查明: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在明知自己没有投资实力的情况下,为实现骗取补贴的目的,共谋采取谎称深圳特康控股国威电子公司、杭州霍尼与德国霍尼威尔公司有生物智能锁合作研发项目,以及安排考察团参观国威电子梅州工厂,骗取考察团的信任,导致考察团错误认为二人公司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科研生产能力,进而启动将深圳特康引入宜宾发展的议程。

(园区建设已完成雏形)
 
       检方指控称:前述相应协议签订继码系公司成立后,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三人在没有实际投资的情况下,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大量补贴,将部分补贴款通过关联公司多次流转走账进入王浩宇个人账户和杭州霍尼账户,再以投资款的名义转入码系公司,形成投资项目的假象。
       “在码系公司实际能力远不足以完成协议约定产值的情况下,通过沿用王靖宇关联企业虚假生产模式、操作流程、协议模板,以与关联公司或约定的客户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形式,匹配虚假的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再次营造码系公司在积极投产经营的假象。”检方指控称。
       相关部门认定: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通过上述手段骗取各类支付款项共计7.4亿余元。截至案发,上述补贴用于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5.4亿余元;用于王、楼三人等个人开支5453万元;用于支付给虚假生产签约客户的返补费用约822万余元;余款用作码系公司员工工资、返补给园区其他入驻企业等。
       此外,王、楼三人还被指控违反税收管理规定,以假报出口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300万余元(实际到账1103万余元)。
       2024年9月,当地中级法院一审认定三人诈骗6.4亿元,并判处三人18年至19年有期徒刑(含骗取出口退税罪)。
       对此,三人坚决否认诈骗(含骗取出口退税),称:从政府获得的6.4亿元补贴,全部皆用于当地项目建设和运营,此外还有约2.2亿元自筹资金投资于项目,案发时项目账面尚有1.82亿元现金留存待用,当时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双方协议约定,并未违约。值得注意的是,园区投资真实、生产真实、产能真实、产品真实、出口真实……三人不存在诈骗的故意和行为。且案发时尚在协议对赌期,土地、厂房、生产线均在当地,三人无法“据为己有”,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可退还补贴资金,依法属于民事协议或者纠纷的范畴,不构成刑事犯罪。
       克服困难组织生产
       政府补贴款项92.64%用于园区建设和运营
      “王靖宇从未说过他持股国威电子公司股份,他是持有国威电子公司旗下国威通讯制造公司的股份,为了提高公司形象才带临港考察团去梅州工厂考察。”一名接近楼学东人士告诉记者,且根据投资考察团成员的证言,在起草《考察报告》时,他们通过查询国威电子公司股权结构时,已然发现深圳特康并未持有国威电子股份,但政府方并没有向企业求证反而继续推进政企双方的谈判,直至签约。
       该人士表示,就前述投资协议所约定的补贴,都是在园区正式建设时,根据满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条件时,才陆续发放下来,系合法领取。

(2017年宜宾园区开工奠基典礼)
 
       更重要的是,根据《审计报告》以及指控内容,在项目中,管委会支取的7.4亿余元补贴中,能够查清有92.64%的资金,确确实实已经被用于了购买土地、建厂房、建生产线、发放补贴等。该人士向记者透露,在疫情期间,本码公司依然克服重重困难,先后组织几百员工进行生产,出产了几百万部手机,企业实实在在地投资生产,却被有关方面认定为诈骗,“这实属让人不能理解。”
       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本码智谷园区在连续两年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产值时,便需要退还部分补贴款项。“园区竣工验收的时间为 2019年8月13日,不计算设备调试的时间以及疫情耽误的时间,2020年、2021年即为产值考核的第一年、第二年,若这两年考核连续不达标才需要退回部分补贴款项,而本案 2021年4月案发,远未到园区最快的考核不合格应退回补贴款的时间。”上述人士如是说。
       “该案案发时,园区仍未接受管委会的任何考核,不能判断园区是否可以完成协议约定的产值,本码公司可以占有补贴款项的条件还没有解除,案涉的三人,也不可能未经当地同意,将土地、厂房、公司、生产线等出卖、抵押、变现,非法据为己有,从此方面看,管委会并没有遭受实际损失,所以王靖宇等人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前述人士称。

 
(园区空旷无人已陷入停滞)
 
       案件最新进展
       一审宣判三人获刑 省高院已介入受理
       在提起公诉两年后,2024年9月10日,当地中院经向省高院多次申请延期后,最终艰难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靖宇、楼学东、王浩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政府补贴6.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三人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以他人出业务冒充为自己的出口业务并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301万余元。
       法院认定,三人均犯诈骗罪及骗取出口退税罪,其中王靖宇获刑19年,处罚金1500万元;楼学东获刑18年6个月,处罚金1300万元;王浩宇获刑18年,处罚金1000万元;责令三人及相关单位退赔宜宾临港经开区管委会经济损失6.4亿元。同时,追缴三人及四川特码供应链管理公司违法所得1103万元。
       楼学东的一名亲属向记者坦言,根据司法实践的惯例,诈骗6.4亿余元且被骗的是当地政府,无疑应该顶格处罚至无期徒刑,但却只判处了有期徒刑,审理期间多次向省高院申请延期最后仍在超期三个月后才艰难宣判。即便如此,一审判决下达后,王靖宇等三人均提出上诉。三人称,补贴资金领取合法合规,且6.4亿元补贴全部用于生产建设,“从未虚构事实,从未非法据为己有”。
       在王靖宇等三人的一份上诉意见书显示:就生产模式来讲,委外加工、贴牌生产、业务转让、挂靠代开,是现代企业的一种非常常见生产模式。任何一家企业,都有权将全部或者某部分业务,通过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委托给第三方、第四方企业来进行生产、组装,或者把生产业务转让给第三方、第四方企业来操作,由此产生资金、物流、发票等相关单据,也完全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据了解,该案件上诉事实及理由,也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位资深法学专家的认同,并由此出具了书面的《专家论证意见书》。
       记者获悉,目前省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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