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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大法官蔡宗珍、杨惠钦及朱富美,不满宪诉法修正案判违宪。(记者杨心慧摄)
立法院去年10月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参与评议大法官的人数不得低于10人,宣告同意违宪的人数不得低于9人,立法院民进党团51位立委后续向宪法法庭提起宪法诉讼;宪法法庭今认定宪诉法修正案违宪,即日起失效,但有3位大法官蔡宗珍、杨惠钦及朱富美认为未合法组成的宪法法庭无效;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许碧惠今于记者会回应,宪法法庭判决对全国各机关及人民具有拘束力,不得仅因大法官人数不足即否定其行使职权之正当性。 依据宪法法庭官方记载,本件判决由5位大法官参与评议并同意主文,只有蔡彩贞对于宪诉法第5、6项中的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提出部分协同、部分不同意见书。 请继续往下阅读...
至于蔡宗珍、杨惠钦及朱富美等三位大法官对外提供的「不同意见书」,因3人于本案回避而未参与评议,未列入官方记录。亦即这份不同意见书只属「声明」的性质。 司法院今下午3时由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许碧惠、新闻及法治宣导处处长兼发言人吴定亚,于1楼多媒体简报室召开记者会。宪法法庭今宣布,立法程序有明显重大瑕疵,违背宪法正当立法程序,且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均抵触宪法,应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现场有媒体提问,针对总统赖清德公布宪法诉讼法新制已一年的时间,选在此时间点宣布违宪判决是否有其他考量?许碧惠指出,申请人于今年1月15日提出声请,宪法法庭于今年5月14日决议受理,本案涉及受理要件、评议与评决门槛,以及是否违宪之实体审查事项,具高度重要性与争议性。 许碧惠表示,有3位大法官表示拒绝参与评议,影响案件进行,本案历经宪法法庭多次审议及说明会,于判决主文与理由充分讨论后,由审判长依法于期限前指定今日为文本确认期日,整体流程均依审理进度及相关规定办理。 针对3位大法官拒绝评议,有媒体质疑仅5位大法官即可作成判决,是否代表未来1至3位大法官都可做成判决?许碧惠回应,案件是否进行审理与宣判仍属大法官审判核心事项,基于审判独立,不便表示意见。 至于3位大法官质疑5位大法官所作判决无效,许碧惠说明,依宪法诉讼法第38条规定,宪法法庭判决对全国各机关及人民具有拘束力,判决理由第93段已说明,不得仅因大法官人数不足,即否定其行使职权之正当性;至于个别大法官对判决效力之立场无法代为说明。
司法院今下午3时由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许碧惠、新闻及法治宣导处处长兼发言人吴定亚召开记者会。(记者杨心慧摄)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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