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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女触犯公然侮辱罪,判罚6千元。(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一名吴姓女里民因不满里长不上自己报名参加里民旅游活动,竟在去年重阳节发放长辈礼品时,与里长发生争执,怒呛里长涉犯贪污罪,还得30万元。里长反驳后,吴女竟多次以「不要脸、肮脏人(台语)」辱骂对方,里长愤而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吴女触犯公然侮辱罪,判罚6千元。 检警调查,吴女因不满没有办法参加里民旅游活动,竟于去年10月7日下午,前往里长办公室理论,趁著领取重阳节礼品时,在场宣称里长因涉贪污案被起诉,要缴新台币30万元保证金给法院等语。 请继续往下阅读...
里长出面澄清,表示自己并未被起诉,但吴女仍不罢休,直接在多位里民面前以「不要脸、肮脏人(台语)」、「智慧低能」等不堪言词辱骂对方,贬损里长人格尊严及社会评价。 检察官侦讯时,吴女坦承犯行,表示因为里长多次不让自己参加里民旅游活动,才会出言骂人。检察官讯后,依公然侮辱罪将吴女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后认为,吴女于公共场合多次出言以多种贬意词汇辱骂里长,损害其名誉,且未取得对方谅解;考量被告坦承犯行无前科、家境尚可,判罚6千元,全案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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