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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法官制度施行第二年,司法院今公布「113年度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报告」。(资料照,记者杨国文摄) 
    
国民法官制度施行第二年,司法院今公布「113年度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报告」,113年度全国各地方法院国民法官法庭合计审结63案,选任出国民法官378人、备位国民法官189人;另从各地方法院收结案件及起诉罪名来看,113年度新收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合计177件,其中,罪名以「杀人罪」58件为最多;经国民法官法庭审理终结案件则有63案,另亦有57件经法院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国民法官法庭采取卷证不并送,开庭审理时才在法庭上提出卷证资料,避免预断偏见;此外,也创设协商会议、证据开示及证据提出失权效等制度,用以确认案件争点、协调证据开示情况,厘清检辩双方的意见和争议,完备审理计划,并期以证据慎选,减轻国民法官负担。 请继续往下阅读...     
    
            
    
    
    
            
    
司法院表示,113年度审结案件中,仅2案未召开协商会议;均无声请法院裁定命他造开示证据的情形;于第一次审理期日后,亦仅有15次声请调查新证据,其中经法院裁定准许者有13次。 针对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鉴定情形,司法院说,于侦查阶段及起诉后的准备程序阶段均有实施鉴定之情,鉴定类型以「刑法第57条量刑前鉴定」最多,次为「刑法第19条责任能力鉴定」。 另外,分析法院收案后有无实施鉴定与各程序阶段所需日数,可发现起诉后实施鉴定之案件「收案至准备程序终结前一日所需日数」平均为276.0日,较无实施鉴定者多98.6日;「第一次审判期日至宣判所需日数」为6.3日,较无实施鉴定者多2.2日。 报告中就「被告认罪与否」与法院收案至宣判间各程序阶段所需日数为交叉分析,结果显示「平均法院收案至第一次准备程序期日前一日所需日数」,认罪案件为137.3日、否认案件为140.6日;「平均第一次准备程序至准备程序终结期日前一日所需日数」,认罪案件44.1日、否认案件108.1日;「平均第一次审理期日至宣判所需日数」,认罪案件3.9日、否认案件6.1日。 若进一步观察证据调查、辩论及终局评议情形,可知否认案件整体耗时较长,调查「罪责证据」平均500.2分钟,调查「科刑证据」平均164.4分钟,「罪责辩论」平均100.4分钟,「科刑辩论」平均70.1分钟,「评议时间」平均为342.9分钟。 司法院表示,报告整体呈现审判资料统计数据可知,国民参与审判新制于实施届满2年后,审、检、辩等法律专业人士已逐渐熟稔卷证不并送之诉讼模式,制度运作渐趋稳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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