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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称简女已认罪悔悟,盼国民法官审酌处境给予合宜量刑,强调「压垮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稻草」。(资料照)
首次上稿 11:46 更新时间 12:41 中国籍女子简桂玉前年嫁来台后,去年7月间涉嫌带著10岁与8岁两名女儿前往新北碧潭,以拍照为由哄骗她们下水,却独自游回岸上,导致两名女童溺毙。台北地检署侦查后依杀人罪起诉,今由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参与审理,上、下午各有一场审讯,全案聚焦于犯案动机与是否具减刑情节,预计下午2时再续开庭。 请继续往下阅读...
回顾案情,35岁简女12年前结识赴中的白姓男子,交往后诞下两名女儿,夫妻俩长期居住中国,直至前年才举家搬回台湾,与公婆及丈夫一家六口同住新北,至今仍未取得台湾身分证。婚后,简女因生活习惯差异与婆家频发生摩擦,长期无业并饱受心理压力;去年7月2日清晨,她带著10岁与8岁两名女儿到新店碧潭,以拍照为由哄骗孩子下水后独自游回岸上,2名女童不幸溺毙;她则在岸边徘徊多时并企图轻生未果,最终向警方报案。 今开审陈述中,辩护律师萧奕弘表示,被告已认罪且深感悔悟,盼国民法官审酌每起犯罪有其前因后果,给予合宜量刑;另一名律师邱荣英补充,简女愿为行为负责,来台后缺乏支持系统与社交圈,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因素之一,并称「压垮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稻草。」 检察官指出,刑度判定为本案焦点,包括量刑部分是否构成自首、基于减刑,被告简女对于起诉实施、罪名均不争执,但其动机目的究竟是为了寻死或报复婆家,「小朋友走进的水有多深?请不要让被害人消失在这场审判里。」今上午庭讯历时两小时多,简女全程低头,神情落寞。 检方亦强调,本场庭审应参酌刑法第57条「10个量刑因子(10+n)」,包括法官在量刑时,除了法律规定的罪名外,例如犯罪动机、目的、手段、被害人关系、犯罪损害及犯罪后态度等。至于「+n」则指前述基础的10个因子之上,法官仍考虑其他弹性空间、未被明确列在法条中的「所有情状」,并考量甲、乙童的死亡对于亲属的损害。 相关新闻请见:人伦悲剧!一家三口碧潭轻生母游回岸上 8岁、10岁女儿双亡 ☆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若怀疑孩童遭受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骚扰,请拨打113专线,透过专业社工员接线服务,将可尽快救援在生命危机中的儿童。☆自由电子报关心您︰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社会处处有温暖,一定能度过难关。 安心专线:1925 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 张老师专线:1980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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