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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女球员「口塞臭袜」 南英篮球教练认错二审少判1个月

发布时间:2026-01-03 08:2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南英工商篮球队教练刘秀媓涉以禁睡、罚跪并口塞袜恐吓女球员,一审判5月,二审认他上诉后坦承犯行,撤销改判4月得易科罚金。(资料照)

南英工商篮球队教练刘秀媓涉以禁睡、罚跪并口塞袜恐吓女球员,一审判5月,二审认他上诉后坦承犯行,撤销改判4月得易科罚金。(资料照)

南英工商篮球队教练刘秀媓被控在宿舍以口塞臭袜、不准睡等胁迫方式管教未成年女球员,若违反规定竟以「死定了」恐吓,一审判处5个月徒刑,但由于刘教练认错,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改判4个月。

刘教练2022年9月至11月间在教练宿舍、球员宿舍等处,多次对某位女球员说不得把队内处罚或责骂情形讲出去,否则就死定了、不会放过等语,迫使对方依其要求行事。期间他也以晚上不准睡、敢睡就死定了等语,命令对方罚跪或罚站。

甚至有次刘男曾命女球员把他的袜子塞入口中,并以吐出来就死定了等语要胁,另有一次把女球员自己的袜子塞入口中。二审指出,检方就一审有罪部分上诉,主张刘教练5次行为相隔数日,应分论并罚,并质疑量刑过轻。

二审认为,刘教练各次行为多集中在同一段期间,发生频率密集,地点都在校内宿舍范围且相近,行为态样也有重叠,整体仍属同一主观犯意下接续施行,较合理的评价是接续犯,应该要用一罪论处,并不采纳检方主张。不过二审也指出,审酌刘男上诉后于二审坦承犯行的量刑因素,因此撤销改判。

二审量刑时指出,刘男与未成年队员间有不对等权力关系,却未以合理方式指导而以胁迫手段要求配合,且迄今未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解或调解,判处有期徒刑4月,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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